1、负责协调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2、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低值品和易耗品的资产管理工作。
3、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仪器设备报损、报失和报废工作。
4、负责做好全校实验室开放与共享工作,并做好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调拨、开放与共享,发挥实验室的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功能。
5、负责全校实验室机构设置的管理,包括实验室的设置论证以及实验室的合并、调整及撤销的审核等工作。
6、负责全校实验室工作的信息化建设,维护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软件系统,组织上报实验室信息基础数据工作。
7、负责组织实验室的评估、评比和检查。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