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了提高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及时清理残旧仪器设备,加速设备更新换代,保障安全实验实训,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开始2016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待报废申报和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仪器设备待报废标准
依据《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报废报损管理实施细则》(南理工字[2012]114号)的仪器设备报废报损标准,满足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待报废。
二、申请待报废程序
1、使用单位对待报废的仪器设备提交待报废申请,按要求填写《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待报废申请表》(见附表1)。
2、实验设备处整理汇总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实行报废。
三、待报废固定资产的回收、处理
1、申请待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各院、各单位负责集中存放,以便统一鉴定。
2、申请待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有相符的实物,并保证其完整性,不准私自拆除零件,原则上各单位不作留用,确需拆卸留用零部件的,应报实验设备处批准。
3、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权擅自处理待报废资产,待报废资产的处理,由实验设备处按规定统一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待报废设备存放实验室名称请按照各院部电子帐的规范实验室名称填写。
2、《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待报废申请表》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016年 4月8日下午18:00时前报送至实验设备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
联系人:吕星宇
地址:行政楼一楼110办公室
电话:0377-62233653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此次固定资产的待报废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实验设备处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