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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10-15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教高函【2019454号)(见附件1)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经研究决定在校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盲区”的总体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的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二、检查范围

依托我校建设的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平台中,凡涉及到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见附件2)管理和使用的,均属于本次检查的范围。

三、工作重点

1、规范危化品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针对使用、存放危险化学品以及废弃物的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

2、严格规范操作流程。进一步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消除安全隐患。要建立购置管理的流程规范,对使用情况和存放数量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建立从申购、领用、使用、回收、处置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质之间的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明确危化品管理责任。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爆炸品和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南阳理工学院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2114号)的管理要求,落实“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人使用、双把锁”的管理制度。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实验室工作考核,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四、实施步骤

11018日前,自查自纠。各有关单位集中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对照危险化学品清单(见附件2)进行排查。对存在制度不完善、责任人不明确、储存与保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领用及使用管理不规范、废弃物处理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等现象立即整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2、各有关单位于10181800之前,将自查报告书面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设备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3、实验设备处将联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联系人:崔峰

电子邮箱:8539328@qq.com

联系电话:62233652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附加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实验设备处

201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