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4-01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构建平安、和谐的实验室环境。学校定于20194月在全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安全健康环境

二、活动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实验室安全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校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推进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制,使全校上下在注重教学科研的同时,更加关注实验室安全问题、关注师生的职业健康发展,形成“安全第一”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用实验室安全文化来影响从事实验工作和学习的每一个人。

  1. 活动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知识与典型事故警示

要运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展览,涵盖实验室安全基本知识、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事故警示。

(二)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

1、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主要通过《实验室安全手册》和“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教育平台”(http://59.69.128.131/)自主学习。

2、举办专题讲座。各教学院(部)要根据本专业学科特点,举办实验室安全防火、用电、化学试剂的储存和使用、仪器设备操作规范、安全逃生等方面的专题讲座。

(三)开展实验室应急事故演练。

(四)实验室安全准入制考试。

通过“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教育平台”进行在线考试,获得《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

(五)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设备处组织学校和各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签订,教学院(部)负责人与教学院(部)主管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和实验室管理员逐级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所有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学生和教师必须与实验室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见《实验室安全手册》)。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和落实单位的主体责任。各教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亲自布置,分管领导(重要领导责任人)要全程组织,实验室负责人(主体责任人)要认真指导,实验室师生(直接责任人)要积极参加。

(二)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凡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学习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教师、各类学生和管理人员等均属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象,应当依法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义务,必须参加相关的教育培训,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并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证

(三)体现专业实验室安全要求、特点和标准。各教学院(部)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应体现相应的侧重点,如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网络安全、特种设备及环境设施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师生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四)“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教育平台”的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准入考试凭个人一卡通号登录,《实验室安全手册》实验设备处编制印刷,各教学院(部)统一领取发放。

(五)实验设备处、保卫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要协同工作,开展督查检查,支持、督促各教学院(部)做好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各教学院(部)要对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于51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至实验设备处(行政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胡可、崔峰,电话:6223365562233652

                                                                                        实验设备处

                                                                                       20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