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设备)购置管理程序,规范仪器设备购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使经费投入更具有科学性、计划性和合理性,并为我校财务预算提供科学的依据,根据《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2〕6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1、根据各专业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围绕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培养学生应用能力为核心,充分考虑项目建设方案的必要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以及共享、开放等功能。 
     
 2、在保障教学需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新建专业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投入,适度向特色专业、重点学科和在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倾斜。鼓励校企合作共建实验室及小额度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 
     
 3、本次申报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分为新建、更新和补充三类。新建类指新建实验室建设需要,新建实验室以学校审批设置的2013年度新设置实验室为准,学校未批准的自拟新建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一律不予审批。已有实验室可申报仪器设备更新或补充类购置计划。 
      
 二、立项基本要求 
      
 2013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报项目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为2013年度专业教学急需(以教学计划为准)。 
      
 2、申报项目对专业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3、预期效益明显。项目实施后服务面广,形成的固定资产比例高,设备利用率高,维护成本较低。 
     
 4、设备选型准确。拟购置设备的基本功能首先要符合教学需要,并适当兼顾科研工作,价格适中,且项目整体性价比较高。 
     
 5、项目申请书规范,市场调研充分。 
    
 6、拟购置设备的场地能落实,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环保措施能 
     
 满足建设要求。 
     
 三、立项论证程序 
      
 立项论证程序包括院(部)和学校两级论证。 
     
 1、院(部)级立项论证 
     
 各专业根据实际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请书。项目申请书经院(部)成立的项目论证专家小组论证,同意后,报送至实验设备处。要求各单位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论证专家小组至少由5人单数组成,其中专业相关人员不低于2/3。 
     
 2、校级立项论证 
     
 学校成立的校级立项论证专家组将对各单位报送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建设项目申请书集中进行论证,向学校推荐2013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名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项目申请书报送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 
     
     
     
      2012年 
      11月 
      16日 
     
      
 2、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请书在实验设备处主页“下载中心”,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3、未按照以上要求逾期未报送的项目将不列入2013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五、其它 
      
 1、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书一经学校立项,不得进行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按照相关程序重新办理。 
     
 2、为充分发挥资金效能,各申请单位在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请书时,务必开展深入的市场调研工作,采用合法、有效的信息来源。 
     
 3、联系人:张老师  0377-62233859 
      
            畅老师  0377-62233858 
      
 E-mail:  nycwh2009@163.com 
     
 
    
       
    
 
    
       
    
                                              实验设备处 
      
 
   
    2012 
    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