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以及《南阳理工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6〕31号)、《南阳理工学院教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2〕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实际,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账物相符率、完好率检查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账物相符、账实相符,完善检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完好率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完好率、账物相符率,为教学科研提供更好的基础支撑。
二、检查范围
《南阳理工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各教学院(部)资产账内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三、 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通过《南阳理工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清查”模块开展近三年账物相符率、仪器设备完好率自查,按照“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方法进行双向自查。
根据单位自查情况,填写《附件2 实验室账物不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统计表》和《附件3 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完好率自查报告》。
仪器设备的完好标准
(1)仪器设备性能良好,性能指标能达到原设计标准或精度,能够满足教学、科研需要。
(2)仪器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没有较大的缺陷,主要部件正常。
(3)原材料消耗正常,没有漏液、漏气、漏电等现象,安全、环境污染、能耗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凡属完好率考核的仪器设备,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不能称为完好设备。正在维修的仪器设备应按检修前技术状况计算。
(二)学校核查
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将分派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账物相符率、设备完好率进行实地抽查,核实自查结果。
(三)检查工作要求
1、各单位必须做到自查工作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保证自查工作结果真实有效。
2、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在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虚报瞒报。
3、仪器设备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立项、学校年度先进实验室和优秀实验室管理员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检查盘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2020年12月30日至1月6日各教学院完成自查,并报送附件1、附件2至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二)、2021年1月7日至11日,学校进行核查
报送材料需要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091005@nyist.edu.cn。
联系人:吕星宇
电 话:0377-62233653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