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9-22点击数:


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按时上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及报送内容

1.财务处负责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中第4至第13项(经费投入)的数据统计报送。

2.教务处负责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数据项9-15(教学任务)的数据统计报送。

3.人事处负责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17-23(工作人员数)的数据统计报送。

4.科研处负责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第16、24、25、26项(成果)科研及论文的数据统计报送。

5.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的数据统计和所有表格数据的汇总报送。

二、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组织相关数据统计的人员认真学习填写说明,按要求规范填报,核实各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20219月28日前,各单位将相关数据表格的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实验设备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80786667@qq.com信箱。

  

联系人:吕老师

电子邮箱:80786667@qq.com

联系电话:62233653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20219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