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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2021年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时间:2021-10-12点击数:

根据河南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关于开展首届“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构建平安、和谐的实验室环境。学校定于20211018—1112日在全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全方位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实验室安全工作,推动校园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实验室安全防护与应急能力,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安士伟

副组长:郝好山

员:各二级学院院长、何云亭、闫合占、杨庆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三、活动主题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安全健康环境

四、活动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实验室安全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校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推进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制,使全校上下在注重教学科研的同时,更加关注实验室安全问题、关注师生的职业健康发展,形成“安全第一”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用实验室安全文化来影响从事实验工作和学习的每一个人。

  1. 活动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知识与典型事故警示

要运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展览,涵盖实验室安全基本知识、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事故警示。

(二)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

1、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主要通过《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和“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教育平台”(http://172.31.31.66:8021/aqzrui/)自主学习。

2、举办专题讲座。学校将于近期邀请校外专家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讲座。各教学院(部)根据本专业学科特点,举办实验室安全防火、用电、化学试剂的储存和使用、仪器设备操作规范、安全逃生等方面的专题讲座。

(三)开展实验室应急事故演练。

1、活动月期间学校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应急事故演练。

2、各教学院(部)根据本专业学科特点开展相应实验室应急事故演练。

(四)实验室安全准入制考试。

通过“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教育平台”进行在线考试,获得《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

(五)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

1、各教学院(部)于1022日前完成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的自查,并将十月份安全自查报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见附件2)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表》(见附件3)报送至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行政楼110室)。

21025-26日,学校将组织专人开展校内实验室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点,落实安全整改工作。

(六)实验室安全微视频和海报设计大赛

根据河南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关于开展首届“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进行实验室安全微视频和海报设计的制作。参赛作品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由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微视频和海报设计的前五名推荐参加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微视频和海报设计大赛。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和落实单位的主体责任。各教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亲自布置,分管领导(重要领导责任人)要全程组织,实验室负责人(主体责任人)要认真指导,实验室师生(直接责任人)要积极参加。

(二)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凡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学习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教师、各类学生和管理人员等均属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象,应当依法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义务,必须参加相关的教育培训,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并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证

(三)体现专业实验室安全要求、特点和标准。各教学院(部)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应体现相应的侧重点,如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网络安全、特种设备及环境设施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师生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四)“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教育平台”的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准入考试凭个人一卡通号登录,《实验室安全手册》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编制印刷,各教学院(部)统一领取发放。

(五)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协同工作,开展督查检查,支持、督促各教学院(部)做好实验室安全宣传活动。

(六)各教学院(部)要对实验室安全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于113日前将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方案、总结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行政楼110室)。

(七)本次实验室安全宣传月活动学校将在各教学院(部)中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作为本年度优秀实验室和优秀实验室工作者评选加分项。

联系人:崔峰,电话: 62233652,邮箱:8539328@QQ.com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