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11月份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1-23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1〕143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要求,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校内各类实验实训场所,按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1)逐条对照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仪器设备安全)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二、检查要求

1、各单位按照要求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实训场所开展全面安全自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不留死角”。

2、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校级检查前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隐患,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四落实”。

3、各单位在自查、整改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1)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表》(见附件2)。

4、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会同与相关部门将对各院(部)相关实验实训场所进行检查。

三、时间安排

学院自查时间:20231124——28

学校抽查时间: 20231129——30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1130日下午18:00前,将本院(部)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及附件1-附件2,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与电子版一同报送至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行政楼1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崔峰

电话:62233652

邮箱:8539328@qq.com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20231123

附件1: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2023年)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