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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邹军燕时间:2024-10-09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豫科〔2018〕136号)有关精神,以及《南阳理工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南理工字〔2024〕121号)等有关规定,现启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梳理本单位领用的单台套原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逐台拟定收费标准(标准制定原则详见《南阳理工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第十八条),并填写《××单位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汇总表》(附件1)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登记表》(附件2)。

2.确因涉密等特殊情况(详见《南阳理工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第五条)而无法提供开放服务的,领用人须填写《南阳理工学院非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申请表》(附件3),经专家组核实、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因涉密无法公开接受专家组核实的,由科研主管部门出具涉密证明。

学校鼓励单台套原值5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并照此制定收费标准。

3.单位报送的收费标准须经单位内专家论证、公示征求意见、单位领导审核后报送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汇总后报南阳理工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领导小组审议。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完成上述工作,11月11日前将附件1、附件2及附件3纸质材料交至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行政楼110)邹老师处,电子档请同时发至邮箱sysjsglyy@163.cn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