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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邹军燕时间:2024-12-24点击数:

各教学院:

根据《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2〕14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账物相符率、完好率的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账物相符,建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长效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为教学科研提供更好的基础支撑。

二、检查范围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各教学院资产账内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三、 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查询”模块开展账物相符率、仪器设备完好率自查,按照“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方法进行双向自查。

根据自查情况,各单位应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项目变动”模块调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领用人、使用管理部门、存放地点、使用状态等基础信息,做到帐、实相符;有固定资产卡片不清晰、遗失等情况的,及时至实验室建设管理中心打印、更换,确保一物一卡、不重不漏。填写附件1《实验室账物不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统计表》和附件2《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完好率自查报告》。

仪器设备的完好标准:

(1)仪器设备性能良好,性能指标能达到原设计标准或精度,能够满足教学、科研需要。

(2)仪器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没有较大的缺陷,主要部件正常。

(3)原材料消耗正常,没有漏液、漏气、漏电等现象,安全、环境污染、能耗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除待报废设备外,所有在用设备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不能称为完好设备;正在维修的仪器设备应按检修前技术状况统计。

(二)学校核查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将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对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账物相符率、设备完好率进行实地抽查。

(三)检查工作要求

1、必须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确保自查结果真实有效。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虚报瞒报。

3、仪器设备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立项、目标考评、优秀实验室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9日各教学院完成自查,并报送附件1、附件2至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报送材料要求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sysjsglyy@163.com

2、校级核查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邹老师

电 话:0377-62233653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