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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崔峰时间:2025-09-15点击数:

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上级部门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最新要求,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实现实验室安全风险精准管控,依据《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与目的

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是通过科学辨识危险源、评估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本次工作,旨在:

精准识别风险:全面排查实验室危险源,明确风险等级与类别,建立“一实验室一档案”;

落实分级管控:根据风险等级制定差异化检查频次、培训要求和设施配置标准;

强化责任闭环:推动安全责任从学校到学院、实验室层层压实,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内容

(一)分级标准

根据实验室危险源风险程度,分为4个等级:

Ⅰ级(红色/重大风险):涉及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生物安全BSL-3及以上实验室等;

Ⅱ级(橙色/高风险):涉及易制爆化学品、高压容器、激光设备(4类及以上)等;

Ⅲ级(黄色/中风险):涉及第三类易制毒品、基础设备老化、一般性压力实验等;

Ⅳ级(蓝色/低风险):无重大危险源,仅涉及一般性用电、消防安全的实验室。

(二)分类标准

按主要危险源类别分为5类,跨学科实验室按“最高风险项”判定:

化学类:涉及化学试剂、化学反应的实验室(如化学、化工、材料类);

生物类: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的实验室(如生物、医学类);

机电类:涉及高温、高压、强电、机械加工设备的实验室(如机械、电气类);

辐射类:涉及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实验室(如物理、核工程类);

其他类:无明显高风险危险源的实验室(如社科、艺术类实训室)。

(三)动态管理

实验室用途、危险源类型或数量发生变化时,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等级和分类,经审核后更新管理台账。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19日)

各单位组织学习《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5〕82号)(附件1,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全员培训。

(二)自查申报阶段9月201017日)

实验室对照《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完成自评,填写《实验室分级分类自评表》(附件2),其中风险等级的定性或定量评估与认定参考《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判定指引手册》(附件3)、《实验室危险源辨识指导手册》(附近4)。

学院(单位)对所辖实验室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初审汇总表》附件5,加盖公章后报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三)审核备案阶段10月18日至11月15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定复核,重点抽查跨学科实验室、高风险实验室(Ⅰ/Ⅱ级);

现场核查存在异议的实验室,11月10日前完成结果公示,11月15日正式备案并生成《实验室风险等级台账》。

(四)结果应用阶段(12月起)

依据分级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Ⅰ/Ⅱ级实验室每月检查1次,Ⅲ级每季度1次,Ⅳ级每半年1次;

将分级分类结果纳入实验室年度考核,作为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须亲自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联络员,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二)严格标准执行

严禁降低标准、虚报瞒报,对高风险实验室(Ⅰ/Ⅱ级)须100%现场核查,确保分级分类结果真实准确。

(三)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将对各单位工作进展进行专项督查,对未按期完成或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结果纳入年度安全考核。

(四)做好宣传培训

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普及分级分类知识,提升师生风险辨识能力,营造“人人懂安全、层层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请各单位于1017日前将《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初审汇总表》及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联系人:崔峰,电话:62233652,邮箱:8539328@qq.com)。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2025年915

附件1.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附件2.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自评表

附件3.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判定指引手册

附件4.实验室危险源辨识指导手册

附件5.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初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