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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2029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三年滚动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时间:2026-09-30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71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4〕26号)精神及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抢抓政策机遇,做好前瞻性规划与布局,现启动2027-2029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三年滚动项目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统筹规划:各单位应紧密结合学科发展、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及科研需求,统筹考虑实践教学基础、专业认证、审核评估、学科建设等需要。本次申报重点支持新建专业、申硕学科建设以及校企共建项目,制定学院实验室中长期建设规划及三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2.科学论证:申报项目应根据国家战略落实和产业发展趋势、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学校及各单位“十五五”发展规划,做到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确保所购设备符合教学科研急需,且技术先进、性能稳定、价格合理。

3.资源共享:鼓励各单位之间加强协作,联合论证共建实验室,实现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提高设备使用效益。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主要包括用于教学、科研、实验、实训等环节的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包括2027-2029年度拟利用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其他资金来源进行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购置项目。

三、资金来源

1.各单位自筹资金。即各教学院(部)、研究院经费或重点实验室经费。

2.学校专项资金。即学校每年财务预算中安排的专项经费资金。

3.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如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高校综合实力提升专项资金、教育厅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示范性高校建设专项资金等。

4.专项债券资金。即申请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5.其他资金。如接受企业投资、校企共建、企业或社会捐赠等资金。

四、申报要求

1.2026年经学校研究审批不予立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应重新入库申报。

2.各单位组织专家从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对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论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规划2027-2029三年滚动项目库,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

3.各单位三年滚动项目库项目申报数量不少于4项,其中500万元以上经费预算的重点项目不少于1项,重点项目填写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4.各单位要对申报的三年项目进行绩效预估,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4)。

5.三年滚动项目库建设是学校编制下年度实验室建设预算以及实验室建设项目遴选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确保项目资金的合规使用。

6.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学校实际情况、项目现状、预算执行等因素,区分轻重缓急,形成学校2027-2029三年滚动项目库,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将从更新后的项目库中遴选,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五、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26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09786@qq.com。

联系人:胡可,联系电话:0377-62233655。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