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因学校机构调整,有关撤销学院的实验室已移交到相关学院,根据《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有关实验室移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移交接收单位:
移交实验室原属学院、接收实验室所属学院。
二、移交接收工作内容
1、实验室的全部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附属设施。
2、教学仪器设备随机档案。
3、实验室管理维修、安全检查、使用、岗位日志等有关记录。
三、工作要求
1、接收实验室的学院,填写《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调整申请表》(见附件1)。
2、移交与接收实验室的学院建立移交与接收教学仪器设备及附属设施台账,完善移交手续,做到账物相符。
请各接收单位于2016年3月11日下午18:00时前将《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调整申请表》、设备移交接收手续及台账报送至实验设备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
地址:行政楼1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胡可
电话:62233655
附表1:《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调整申请表》
实验设备处
2016年3月10日
附表1: 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调整申请表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实验室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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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类型 |
教学□ 科研□ |
申 请 调 整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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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 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接受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
实验设备处 |
主管校领导 |
签 字 年 月 日 |
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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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单位留存,二份交实验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