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为保证新学期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采取得力措施,做好以下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仪器设备完整情况
启封实验室后,对照《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台帐》,对教学仪器设备进行清点,如发现有遗失应具实向实验设备处反馈。
二、设备运行状况
对本单位所管理的教学仪器设备进行运行调试、维护,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三、实验室安全情况
检查各实验室水、电设施运行状况,重点检查是否有水管破裂和用电安全隐患,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检查各实验室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关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需要解决的请书面及时报送至实验设备处。
四、实验室环境卫生状况
对管理的实验室环境进行清理、清扫。重点是门窗、地面卫生、实验室内及走廊无堆积杂物。
五、实验室使用记录本配备情况
检查各种记录本是否齐全,需要领取请及时到实验设备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领取补充。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1日前完成上述相关准备工作,实验设备处将联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实验设备处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