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2017】428号)(见附件1)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经研究决定在校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盲区”的总体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的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二、检查范围
依托我校建设的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平台中,凡涉及到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见附件2)管理和使用的,均属于本次检查的范围。
三、工作重点
1、规范危化品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针对使用、存放危险化学品以及废弃物的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
2、严格规范操作流程。进一步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消除安全隐患。要建立购置管理的流程规范,对使用情况和存放数量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建立从申购、领用、使用、回收、处置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质之间的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明确危化品管理责任。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爆炸品和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南阳理工学院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2】114号)的管理要求,落实“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人使用、双把锁”的管理制度。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实验室工作考核,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四、实施步骤
1、9月12日前,自查自纠。各有关单位集中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对照危险化学品清单(见附件1)进行排查。对存在制度不完善、责任人不明确、储存与保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领用及使用管理不规范、废弃物处理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等现象立即整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2、各有关单位于9月14日之前,将自查报告书面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设备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3、实验设备处将联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联系人:崔峰
电子邮箱:8539328@qq.com
联系电话:62233653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加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实验设备处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