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5年度我校本科实验、实习、实训场所相关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依据《南阳理工学院2015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南理工院文[2015]66号)文件要求,我校需对各教学院(部)面向本科生的“实验、实习、实训场所”相关信息数据进行统计上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9月11日上午12:00前,按照《 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指南》文件要求的格式(表2-6-1),将统计表格(含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实验设备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报送的表格应由单位实验室主要负责领导审核后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本次的数据填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特别注意实验室承担的实验教学人时数、学年度承担的实验教学人次数不要产生逻辑错误。
2、表2-6-1各院部汇总压缩包下载链接地址:点击下载。请使用office2007打开编辑。
3、相关信息数据以现有建制的实验室为单位进行统计。采集中,如由几个实验室分室联合而成的实验室,应按一个实验室进行填写。实验室名称以学校正式批准的名称为准。
4、数据对应日期为上一教学年度,即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联系人:吕老师 62233856 EMAIL: ihvh72china@hotmail.com
实验设备处
2015年9月7日
附件:表2-6-1数据填写项填写说明
表2-6-1 本科实验、实习、实训场所 (时点)
序号 |
名称 |
院系(单位)号 |
院系(单位)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性质 |
面向专业 |
学年度承担的实验教学人时数(人时) |
学年度承担的实验教学人次数(人次) |
学年度承担的本科生实验、实习、实训项目数(个) |
最大可容纳的学生数(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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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拉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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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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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解释:
本科实验、实习、实训场所:指面向本科生开放的教学实验室或中心、供教学用的各类实习、实训场所。教学实验室名称,以学校正式批准的设立的名称为准。
院系(单位)号: 指学校内部对该实验、实习、实训场所所隶属的院系(单位)的管理编号。所属单位不在“表1-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范围内的,单位号请填写“000”,单位名称如实填写。
院系(单位)名称: 指该实验、实习、实训场所所隶属的院系(单位)名称。
性质:选择该实验、实习、实训场所是属于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还是实习场所、实训场所。
面向专业:指该实验、实习、实训场所承担教学活动主要面向的本科专业。面向多个专业的,不同专业间用英文分号隔开(填写长度不超过10个专业)。面向全校所有本科专业的,填写“不限定专业”。
学年度承担的实验教学人时数:指该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学年度承担的本科实验教学人时总数。其中,每次实验教学人时数=实验教学课时数×参与实验教学的学生数。
学年度承担的实验教学人次数:指该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学年度承担的本科实验教学人次总数。实验教学人次/时数=∑每个学生参与实验次/时数。
学年度承担的本科生实验、实习、实训项目数:指该实验、实习、实训场所承担的本科生实验、实习的项目数。
最大可容纳的学生数:指该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单次最多可接纳的学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