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我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设备)购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使经费投入更具有计划性和科学性,并为我校财务预算提供科学的依据,根据《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2〕61号)、《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理工字〔2014〕8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1、根据各专业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围绕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培养学生应用能力为核心,充分考虑购置计划项目的必要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以及共享、开放等功能。
2、优先考虑学生受益面大的公共课、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的实验条件建设,进一步夯实办学基础,提高办学效益。
3、服务学校转型发展,大力推进相关专业实验室工程化改造工作。
4、新建专业实验室建设投入按照教学进度安排,采取逐年购置、逐步建设的思路;适度向特色专业、重点学科和在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倾斜。
5、本次申报的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分为新建、更新和补充三类。新建类指新建实验室建设需要,新建实验室以学校审批设置的2016年度新设置实验室为准。已有实验室可申报仪器设备更新或补充类购置计划。
6、纵向科研课题研究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计划项目本次一并申报,类别为科研类。
二、立项基本要求
2016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报项目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为2016年度专业教学急需(以教学计划为准)。
2、申报项目对专业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3、预期效益明显。项目实施后服务面广,形成的固定资产比例高,设备利用率高,维护成本较低。
4、仪器设备选型准确。拟购置仪器设备的基本功能首先要符合教学需要,并适当兼顾科研工作,相关功能和技术参数明确,价格适中,且项目整体性价比较高。
5、项目申请书规范,市场调研充分,询价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6、拟购置仪器设备必须有具体的实验用房和安放场所,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环保措施能满足建设要求。
7、经过院级专家小组论证,同意推荐申报。
三、申报要求:
2016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报项目按实验中心及申报类别(新建、更新和补充)编制。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教学实际需求,属新建类的,依据学校批准的2016年新设置实验室项目申报;属更新或补充类的,所属实验中心有多个实验室需要更新或补充仪器设备,应合并到所在实验中心按类别进行申报,在《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请书》中“必要性论证”部分注明每个实验室的拟购置设备总台套数、总价等,并在项目设备清单中备注实验室名称。
因科研需要购置仪器设备的,需在申请书中“必要性论证”部分说明是哪一级什么课题哪方面研究的需要。横向课题或自选课题本次不得申报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确有需要的,待需要时提出使用课题经费购置申请报告,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另行购置。
四、项目申请书报送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3日
2、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科研需求的轻重缓急程度,申报2016年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请书在实验设备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3、各教学单位做好2017和2018年度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规划工作,同时填报《南阳理工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规划表》(在实验设备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份及电子版。2017和2018年度申报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时,未列入规划表中的项目,不予以受理。
未按照以上要求逾期未报送的项目将不列入2016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五、其它
1、项目设备清单中如有进口设备,需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凡进口仪器设备,首先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订购仪器设备的详细说明,内容包括:申请订购理由,该仪器设备在国内有无同类产品,如有同类产品,哪些指标不能达到使用标准等,并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项目中的进口设备论证。该项材料作为项目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报送。
2、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书一经学校立项,原则上不得进行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3、为充分发挥资金效能,各申请单位在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请书时,务必开展深入的市场调研工作,采用合法、有效的信息来源。
联系人:畅老师 0377-62233839
E-mail: nycwh2009@163.com
实验设备处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