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我校本科实验、实习、实训场所相关信息数据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依据《关于在新建本科院校进行2013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13]27号)文件要求,我校需对各教学院(部)面向本科生的“实验、实习、实训场所”相关信息数据进行统计上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11月4日下午18:00前,按照教高评中心函[2013]27号文件要求的格式(即表2-6),将统计表格(含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实验设备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报送的表格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本次的数据填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2、表2-6下载链接地址:http://sdrv.ms/16JrtfK 如果无法打开表格,请点击链接下载安装文件兼容包。兼容包下载地址:http://www.microsoft.com/zh-cn/download/details.aspx?id=3
3、相关信息数据以现有建制的实验室为单位进行统计。采集中,如由几个实验室分室联合而成的实验室,应按一个实验室进行填写。实验室名称以学校正式批准的名称为准。我校实验室建制情况可在实验设备处网页查询,链接地址:http://sysbc.nyist.edu.cn/info/1972/1232.htm
4、数据对应日期为上一教学年度,即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5、表2-6各数据填写项的说明见附件。
联系人:吕老师 62233856 EMAIL: ihvh72china@hotmail.com
附件:表2-6数据填写项填写说明
实验设备处
2013年10月31日
附件
表2-6数据填写项填写说明
1.本科实验、实习、实训场所:指面向本科生开放的教学实验室或中心、供教学用的各类实习、实训场所。教学实验室名称,以学校正式批准的设立的名称为准。
2.所属部门: 指该实验、实习、实训场所所隶属的校内部门。
3.实验室性质:指该实验、实习、实训场所是属于基础实验室,还是属于专业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
4.面向专业: 指该实验、实习、实训场所承担教学活动所面向的本科专业。
5.学年度承担的实验教学人时数:指该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学年度承担的本科实验教学人时总数。
6、本科生实验、实习、实训项目数:指该实验、实习、实训场所承担的本科生实验、实习的项目数。
7、每次可容纳学生数:指该实验、实习、实训场所每次最多可接纳的学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