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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规则

作者:时间:2012-11-30点击数:

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由实验室(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搞好科学管理,保证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实验室实行规范化管理。各类物资均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维护,并登记建帐。必须做到存放整洁有序,账、物相符。及时做好实验室物品的维护、维修和安全防护工作,妥善保管相关档案资料,以确保实验室的完整性和完好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工具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四、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我校实验室管理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无关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五、实验室负责人或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的教育。学生在实验前要进行认真预习,进入实验室必须听从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排;学生实验未经实验教师批准,不得事先联接电源。学生实验结果、实验记录必须由实验指导教师审阅,并待实验指导教师检查实验中仪器设备有无损坏后,方可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设备离开实验室。

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使用贵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人必须先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七、实验室必须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实验室巡回检查和实验室值班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八、实验室要保持安静、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吃东西、抛洒杂物,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九、实验室每次使用完毕,应对实验室情况进行检查,做好实验室使用后的整理工作。并如实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

十、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

十一、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设备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