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按照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5]190号),现就申报2015年度项目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应按照上报财政部备案的建设规划、学校改革发展实际情况和轻重缓急程度,合理确定拟申报的项目及预算,突出重点、体现特色,防止“撒胡椒面”、“铺摊子”,单个项目申请中央资金额度不得低于100万元。项目预算应有详细的测算依据和说明,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规范、安全、有效。未纳入建设规划但学校改革发展确实急需的项目,学校应说明具体的申报理由。
二、申报材料应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0]21号)有关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应一并报送,其中文字部分为WORD格式,相关表格应有单独的EXCEL格式,申报文件及项目申报书封面等涉及红头文件、签字及盖章的材料为PDF格式。
三、各高校要认真总结往年项目预算评审时出现的问题,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的检查核实工作,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错误。
四、申报时间为5月29日(本周五)上午下班前。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