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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毕业设计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4-11点击数:

各教学院及重点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做出如下要求,请各教学院相关师生严格遵照执行。

一、毕业设计(论文)实验用房及管理

1. 实验用房的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验用房由学院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统筹安排确定,除规定的房间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实验的学生不得随意使用其他用于实验教学的实验室,如确需使用其他实验室中的某些仪器设备,学生应提出仪器使用申请,由指导教师签署相关意见,经仪器所在学院综合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2. 钥匙领用及保管。毕业设计(论文)实验室的钥匙由论文指导教师统一管理,并对钥匙的安全管理负责(包括告诫学生不得私自配制实验室钥匙和将钥匙转接其他非相关人员等内容)。

3. 实验室的卫生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实验期间,指导教师应协调安排好学生的卫生值日工作,保证实验室的整洁、有序。

二、毕业设计(论文)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1. 指导教师要强化实验室安全意识,加强宣传力度,对所指导的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根据学院各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签订毕业设计(论文)实验安全承诺书,由指导教师和相关指导学生签名,并交学院存档。

2. 学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实验室,须按指定位置开展实验工作并自行负责所需仪器及药剂的保管(药剂须按实验所需定量领取)。实验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及教学院关于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要特别注意规范用水、用电及用火,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

3. 严禁穿拖鞋进入实验室,进入实验室须穿实验服;严禁在实验室内饮用食物。如非必要,严禁在实验室内过夜。

4. 指导教师应根据实验实际情况提醒学生佩戴相关实验防护器具,做好防护工作。因实验需要,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三、实验室危险源的管理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品)、高压容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四、化学药品及废弃物的管理

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要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加大实验室安全防范力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排除,把各类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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